分院正式获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11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企业[2014]490号)公布了第四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分院荣膺其中。
此次荣誉的获得,是对分院九年平台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标志着分院在绍兴建立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步入新的台阶。
下一阶段,分院将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示范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和进行不定期测评”的要求,对平台的运营情况,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服务满意度等实行更为严格的规范化管理,并定期进行自查。同时,分院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平台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平台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进一步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在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2014-12-09 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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